综合以上不同时期的社会意见征询结果,佛山市于2007年向省政府提交了禁限电动自行车的请示,省政府经过研究后,批复了“在佛山市5区的中心城区实施禁限电动自行车”的意见。
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还表示,佛山市各区的中心区域道路交通资源存在着先天不足和局限性,禁止电动车上路行驶的措施为有利于本市城市道路资源护理分配,有利于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,有利于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,希望公众能理解支持配合政府的工作。
(编辑:中国电动车网)